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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6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34 号
 债券简称:15 金科 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 金科 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 金科 02      债券代码:1126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 号)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 号),公司拟对主要会计政策进行修订。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
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
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
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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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
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上述通知规
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
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要
求编制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公司按照管理金融资
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
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


                                    -2-
风险;
    3、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4、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
动;
    5、对金融工具披露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在施行日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
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
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首日执行新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
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
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
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
较数据,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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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
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合理变
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
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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