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13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了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独立意见
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
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3.根据公司的经营、财务、资金状况,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 5 亿元(含),
不高于 10 亿元(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
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4.我们同意该回购方案,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
相关事宜。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宁 王文 胡耘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