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2021-08-28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
的独立意见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将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立场,现
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铺和商品房及车位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铺和商品房及车位
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陶虹遐女
士、职工监事韩翀先生之亲属韩竑先生和韩雪梅女士、副总裁黄中强先生等因个
人需求,分别购买公司对外销售的商铺及商品房;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副总裁
方明富先生之配偶陈中容女士分别向公司购买已购房屋的配套车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为本公司关联
方,本次向公司购买商铺和商品房及车位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属
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宁 王文 胡耘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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