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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股份: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铺和商品房及车位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08-28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铺和商品房及车位的

                           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118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陶虹遐女士、职工监事韩翀先生之亲属韩竑先生和韩雪梅女士、副总裁黄中强先
生等因个人需求,分别购买公司对外销售的商铺及商品房;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
副总裁方明富先生之配偶陈中容女士分别向公司购买已购房屋的配套车位。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购买人为公司关联方,本次
购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陶虹遐女士、周达先生及陈中容女士分别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
“金科﹒九曲河”项目部分商铺及已购房屋的配套车位,金额分别为 623.00 万
元、30.00 万元及 40.00 万元;韩竑先生和韩雪梅女士分别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
开发的“金科﹒禹洲府”项目商品房各一套,金额分别为 125.85 万元和 126.87
万元;黄中强先生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金科﹒博翠天宸”项目商品房一
套,金额为 149.54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批。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
商铺和商品房及车位的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周达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介绍

       1、陶虹遐,女,汉族,身份证号:512301********2343,系公司实际控制
人黄红云先生之一致行动人。
       2、周达,男,汉族,身份证号:510625********0015,系公司董事长。
       3、韩竑,男,汉族,身份证号:513031********0010,系公司职工监事韩
翀先生之兄。
       4、韩雪梅,女,汉族,身份证号:513031********0021,系公司职工监事
韩翀先生之姐。
       5、陈中容,女、汉族,身份证号:512301********270X,系公司副总裁方
明富先生之配偶。
       6、黄中强,男,汉族,身份证号:510108********1530,系公司副总裁。
       经查询,上述关联自然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系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 “金科﹒九曲河”、“金科﹒禹
洲府”、“金科﹒博翠天宸”等项目的部分商铺、商品房及相关车位,具体情况详
见下表:
                                           建筑面积   交易价格
序号                 交易标的                                     购买人
                                         (平方米)   (万元)
 1         “金科九曲河”项目商铺-1        103.76     217.90

 2         “金科九曲河”项目商铺-2        104.75     183.31

 3         “金科九曲河”项目商铺-3        32.92       72.42      陶虹遐

 4         “金科九曲河”项目商铺-4        31.78       74.68

 5         “金科九曲河”项目商铺-5        31.78       74.68

                小    计                   304.99     623.00        -

 6       “金科九曲河”项目车位-603 号     39.28       10.00       周达
                                           建筑面积   交易价格
序号                 交易标的                                     购买人
                                         (平方米)   (万元)
 7       “金科九曲河”项目车位-604 号      40.91      10.00

 8       “金科九曲河”项目车位-605 号      40.91      10.00

                小    计                    121.10     30.00         -

 9       “金科九曲河”项目车位-593 号      39.28      10.00

 10      “金科九曲河”项目车位-594 号      39.28      10.00
                                                                  陈中容
 11      “金科九曲河”项目车位-595 号      40.91      10.00

 12      “金科九曲河”项目车位-596 号      39.28      10.00

                小    计                    158.75     40.00         -

 13        “金科禹洲府”项目商品房         99.20     125.85        韩竑

 14        “金科禹洲府”项目商品房         99.20     126.87      韩雪梅

 15       “金科博翠天宸”项目商品房        120.22    149.54      黄中强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与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根据上述交易标的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管理制度确
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自然人与公司签署合法合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条款及内容与
普通购买者一致,未做其他特殊约定。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管理制度,
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0 万元(不含本
次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
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遵
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符合该商铺、商品房及车位的市场销售价格,价格
公允,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
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