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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30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 2021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行使

职权,关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事项、财务状况、法人治理

结构及规范运作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 2021 年度的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1 年 1 月,公司实施完成了

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黎明、程源伟、姚宁不再继

续担任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 3

人,分别是朱宁、王文和胡耘通。

    本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11 次,审议通过 33 项议案;召开董事

会 16 次,审议通过 84 项议案;董事会下设 5 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

议 13 次,审议通过 17 项议案。
          报告期内,各位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时常了解公

 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各位独立董事每年为公司的工作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未出现连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发生,出席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黎明         1        1          0         0          0         否          1
 程源伟        1        1          0         0          0         否          1
  姚宁         1        1          0         0          0         否          1
  朱宁         15       2         13         0          0         否          0
  王文         15       2         13         0          0         否          0
 胡耘通        15       2         13         0          0         否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本年度中,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前认可的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0 日、3 月 11 日、3 月 21 日、8

 月 23 日、11 月 23 日发表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房地产项目公

 司实施减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开发房地产项

 目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铺事前认可的独

 立意见 》《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前认

 可的独立意见》《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铺和商品房及车位事

 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及车位事前

 认可的独立意见》。

          (二)相关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在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次

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与

关联方共同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实施减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与关

联方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在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在 2021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上,发表了《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独立

意见》《关于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进行授权管理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见》。

    4、独立董事在 2021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

独立意见》《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铺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在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上,发表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

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占用资金

情况的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在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

独立意见》。

    7、独立董事在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独

立意见》。

    8、独立董事在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独

立意见》。

    9、独立董事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

独立意见》。

    10、独立董事在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独

立意见》《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铺和商品房及车位的独立意

见》《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1、独立董事在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

独立意见》。

    12、独立董事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13、独立董事在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是否满足的核查意见》《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

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及车位的

独立意见》。

    14、独立董事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

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

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有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其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交联交易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均

由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在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交联交易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中占多数,各位独立董事切实履行了

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和委员职责,切实的保证了各专业委员会的专业

性和独立性。
    1、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董

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时刻关注公司的经营发

展方向,积极与经营管理层商讨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参与决策,

对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等提供建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

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议聘任公司财务和内

控审计机构,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并向董事会报告,配合

公司监事会进行检查监督活动。

    3、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各成员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

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内,审核董事长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年度实际工作表现,对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所获薪酬

进行确认,认为公司对董事长及各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

合理;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解锁事项进行审

核,认为解锁条件已全部成就,同意安排实施解锁。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各成员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该专门委员

会就公司高管候选人员的提名及任职资格的审查等事项进行了积极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5、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各成员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董

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监督和审查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的发生情况,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了解,调研公司项目,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

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

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

    各位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

及时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治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股份回购等相关事

项。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六、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本年度内,我们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提议召开董事会;2、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

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总体而言,2021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并发表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

理结构的完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们对于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

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再次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宁、王文、胡耘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