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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8-3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129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以专人
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达
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
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
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
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
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
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
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
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
 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27.303 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
 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
 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更加充分地激励公司房地产项目运营团队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获取项
 目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切实控制项目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
 地产业务》《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执行情况,
 公司同意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部
 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员工跟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必须
第十条         员工跟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必须
                                              跟投人、自愿跟投人、项目跟投额度、
           跟投人、自愿跟投人、项目跟投额度及
                                              股权占比及跟投资金的到位时间等。
           股权占比等。

第十五条       每个跟投项目中的所有跟投员工         每个跟投项目中的所有跟投员工
           合计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不超过     合计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不超过
           跟投前公司持股比例(公司及其控制的   跟投前公司持股比例(公司及其控制
           子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投资等方式合     的子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投资等方式
           并计算后的持股比例,下同)的 8%,    合并计算后的持股比例,下同)的 8%,
           若超过 8%的则先调减自愿跟投人的跟    若超过 8%的则先调减自愿跟投人的
           投金额,其次再同比例下调所有必须跟   跟投金额,其次再同比例下调所有必
           投人的跟投额度,最终所有跟投员工持   须跟投人的跟投额度,最终所有跟投
           有的股权比例不超过 8%。              员工持有的股权比例不超过 8%。

               每个跟投项目中的单个跟投员工     跟投企业不能是项目公司的大股
           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原则上不超 东,不参与项目管理、不向项目公司
           过所有跟投员工合计持有项目公司股 派驻董事及管理人员、不影响项目的
           权比例的三分之一,如需超过的须经 对外合作、放弃项目公司股权的优先
             过总裁会议特别批准。                  购买权。

                  跟投企业不能是项目公司的大股
             东,不参与项目管理、不向项目公司派
             驻董事及管理人员、不影响项目的对外
             合作、放弃项目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
             权。

第十八条         必须跟投和自愿跟投资金的到位     必须跟投和自愿跟投人员应及
             时间按员工跟投方案执行。         时、足额支付跟投资金,并保证跟投
                                              资金来源合法。

第十九条         项目公司在累计净现金流量(含与        项目公司在累计净现金流量(含
             本项目直接相关的开发贷款融资及其      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开发贷款融资及
             他金融机构债务融资上账资金)为正      其他金融机构债务融资上账资金)为
             数,并保证项目运营所需 3 个月资金及   正数,并保证项目运营所需 6 个月资
             项目合作方(如有)同意后,项目公司    金及项目合作方(如有)同意后,项
             可向所有股东包括跟投企业分期归还      目公司可向所有股东包括跟投企业分
             债权资金。                            期归还债权资金。

第二十条         项目公司累计净现金流量为正数          项目公司累计净现金流量为正数
             并保证项目运营所需 3 个月资金后,根   并保证项目运营所需 6 个月资金后,
             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核算并经会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核算并经
             师事务所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在符合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
             《公司法》的规定且没有金融机构的利    在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且没有金融
             润分配限制时,经项目公司股东会通      机构的利润分配限制时,经项目公司
             过,项目公司可向所有股东包括跟投企    股东会通过,项目公司可向所有股东
             业分配利润。                          包括跟投企业分配利润。

第二十一条       项目已销售建筑面积达到拟销售          项目已销售建筑面积达到拟销售
             建筑面积的 90%(含)的时点,或按照    建筑面积的 95%(含)且已售物业最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后一期已交付的时点,或按照《金科
             金管理制度》决定将项目作为募集资金    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投资项目的时点,为跟投企业退出启动    制度》决定将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
             点。总裁会议有权决定推迟退出启动      项目的时点,为跟投企业退出启动点。
             点,但推迟时间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总裁会议有权决定推迟退出启动点,
                                                   但推迟时间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在全
                                                   部跟投项目退出启动点达成之前,若
                                                   员工愿意主动放弃其所有跟投项目可
                                                   能的盈利,经员工书面申请并经公司
                                                   总裁会议批准的,公司可以平价收购
                                                   其跟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对项目公司净资产评估时,未售物     对项目公司净资产评估时,未售
             业的折算方法如下:                 物业的折算方法如下:

                 (一)竣工未售物业:对住宅按其   (一)竣工未售物业:对住宅按
             成本的 90%折算;对商业按其成本的 其成本的 80%折算;对商业按其成本
          70%折算;对拟售未售且已分摊亏损的 的 60%折算;对拟售未售且已分摊亏
          车位按其成本的 70%折算。          损的车位按其成本的 60%折算。

              (二)被动持有型物业:按其成本     (二)被动持有型物业:按其成
          的 50%-80%折算,具体比例由总裁会议 本的 50%-80%折算,具体比例由总裁
          审批确定。                         会议审批确定。
    本议案关联董事周达、王洪飞、杨程钧、陈刚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为最大程度保
障各持有人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且经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 2022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一期持股计划
存续期时间延长一年,即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止。
    《一期持股计划(草案)》除上述存续期变更外,其它内容无变化。根据《员
工持股计划》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一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决定。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延长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周达、王洪飞、杨程钧、陈刚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法律法
                                            规规定的有关职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9月15日(周四)16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九次临
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8日(周四)。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