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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股份: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2022-11-23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171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广东弘
       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弘敏”)通知,获悉其质押在五矿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本次冻结股                 是否为                                冻结执
       第一大股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原因
名称               份数量(股)               限售股                                行人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2022 年     2025 年
广东                                                                                上海金     司法再
          是       480,581,582   100%      9.00%    否       11 月 17    11 月 16
弘敏                                                                                融法院       冻结
                                                                日          日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金科控股”)及一致行动人黄红云先生、广东弘敏、红星家具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家具”)所持股份被冻结及标记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累计被冻结/标记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金科控股     24,286.09     4.55%            12,735.48             52.44%      2.39%

        黄红云      55,877.00     10.46%           54,977.00             98.39%     10.30%

       红星家具       457.68      0.09%                  0                 0           0
广东弘敏    48,058.16    9.00%       48,058.16         100%     9.00%

  合计     128,678.93    24.10%      115,770.64       89.97%   21.68%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除本次广东弘敏持有的股票被冻结涉及的诉讼外,最近一年,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的情况,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
调的情形及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广东弘敏所持部分股份被冻结事项,目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金科控股目
前正在积极解决上述股份冻结事项。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冻结情况,督促其严格
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信息
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