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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股份: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2023-01-14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005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王洪飞之配偶俞
跃临、副总裁黄中强、监事梁忠太之配偶季小林等因个人需求,分别购买公司对
外销售的商品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购买
人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购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以上人员中,俞跃临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金科﹒天元道”项目商品
房一套,金额为 714.92 万元;黄中强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金科﹒集美
花园”项目商品房两套,合计金额为 124.00 万元;季小林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
开发的“金科城”项目商品房一套,金额为 179.88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
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
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洪飞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介绍
       1、俞跃临,女,汉族,身份证号:320602********2021,系公司副董事长
王洪飞之配偶。
       2、黄中强,男,汉族,身份证号:510108********1530,系公司副总裁。
       3、季小林,女,汉族,身份证号:320623********3520,系公司监事梁忠
太之配偶。
       经查询,上述关联自然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系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金科﹒天元道”、“金科﹒集美
花园”、“金科城”等项目部分商品房,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建筑面积   交易价格
序号                   交易标的                                    购买人
                                          (平方米)   (万元)
 1          “金科﹒天元道”项目商品房      794.35      714.92     俞跃临

 2                                          142.13      61.86
           “金科﹒集美花园”项目商品房                            黄中强
 3                                          142.13      62.14

                  小    计                  284.26      124.00       -

 4             “金科城”项目商品房         94.97       179.88     季小林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与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根据上述交易标的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管理制度确
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自然人与公司签署合法合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条款及内容与
普通购买者一致,未做其他特殊约定。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公司正常销售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管理制
度,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
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0 万元(不含
本次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
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遵
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符合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价格公允,未损害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
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是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