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03-08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022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以专人
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
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
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融资环境变化,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予
以修订。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制度
修正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公允性、合理性,确保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同意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制度
修正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
系统完善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
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予
以修订。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制度
修正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金
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予以修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
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同意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予以修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事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收集和管理,保证
公司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予以修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
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
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
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
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
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
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1,470 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刘静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1、公司自身经营困难,不
宜再对外提供担保;2、对参股企业的经营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我缺乏了解
亦无法判断。”
公司说明: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进行合理预计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本次公司拟对未来十二个月内部分参股房地
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系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及资金需求或
融资展期需求,基于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股东义务,按照金融机构风控要
求提供担保。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周四)16 点 0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3 月 16 日(周四)。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