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董事会关于以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12-12-11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2-05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以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
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以
降低资金总成本,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
的收益。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
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降低资金总成本,提高公司的
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
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收益
比较固定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进行
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
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必须为保本类型,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4、委托理财的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的期限为不超过一年,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
1
日起计算。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
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
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
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25 号——证券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
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本次委托理财事项。
五、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
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
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风险控制
公司同时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
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
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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