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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中富: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2014-03-28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4-019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股票及债券将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由于披露不完善,为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有关信息,现特补充公
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情况

    2014 年 3 月 20 日,AB(HK)分别与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捷安德”)、张旭签署《ASIA BOTTLES (HK) COMPANY LIMITED 与深圳市捷安
德实业有限公司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1.39%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和《ASIA BOTTLES (HK) COMPANY LIMITED 与张旭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5.10%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AB(HK)分别向深圳捷安德、张旭转让其持有的
占珠海中富股份总数 11.39%、5.10%的股份。转让完成后,深圳捷安德持有的股
份数将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9%,张旭持有的股份数将占公司总股本的 5.10%,
AB(HK)持有的股份数将占公司总股本的 9.9%。深圳捷安德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
东,相应其最终股东刘锦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AB(HK)以上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尚待取得有权外资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
后方能执行。
    1、转让完成后第一大股东情况
         (1)、企业名称: 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中国有色大厦 615、616(仅
               限办公)
       (3)、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4)、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301103845187
       (5)、税务登记证号码:深税登字 440300685381546 号
       (6)、法定代表人:刘锦钟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8)、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与购销(不
             含危险品);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
             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煤炭
             批发经营(凭 20440301011333 号煤炭经营资格证经营,有效期
             至 2015 年 5 月 13 日)。
       (9)、经营期限:自 2009 年 02 月 18 日至 2019 年 02 月 18 日
       (10)、主要股东:刘锦钟出资 5000 万元,比例 100%,为深圳市捷安
              德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转让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情况
   姓名:刘锦钟
   身份证号码:4415011971****0054
   二、本次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暨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前后本公司的投资关系
情况
   本次变动前,本公司投资关系图如下:
                                                    Sovereign Wealth Funds,
                                                          Pension Funds,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Others




                                       3.3%                          96.7%




本次变动后,本公司投资关系图如下: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捷安德)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中国有色大厦 615、616
    法定代表人: 刘锦钟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营业执照:44030110384518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与购销(不含危险品);
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煤
炭批发经营(凭 20440301011333 号煤炭经营资格证经营,有效期至 2015 年 5
月 13 日)。
    成立日期:2009 年 2 月 18 日
    营业期限:自 2009 年 2 月 18 日至 2019 年 2 月 18 日
    税务登记证:深税登字 440300685381546 号
    主要股东名称:刘锦钟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中国有色大厦 615、616
(二)、深圳捷安德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捷安德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刘锦钟


                                            100%


                         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


(三)、深圳捷安德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深圳捷安德的股东为刘锦钟先生,刘锦钟先生持有深圳捷安德 100%的股权,
为深圳捷安德的实际控制人。
    刘锦钟先生,男,1971 年 7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1 年-1994 年,
就读于深圳大学; 1994 年-1997 年在延浩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
任采购员、业务主管、经理;1997 年-1999 年在深圳市康之宝实业有限公司任总
经理;1999 年-2002 年,任职于深圳兆佳实业有限公司,先后在市场部任职市场
部经理、市场总监;2002 年-2004 年,任职于广东大哥大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
总经理职务; 2005 年-2008 年,任职于广东平正拍卖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
务;2009 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执行
董事职务。
    根据刘锦钟先生出具的本人身份证、人民银行出具的诚信报告、当地公安机
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本人出具的《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
关规定关于收购人要求的承诺函》等资料,核实了刘锦钟先生最近五年之内,未
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刘锦钟先生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关于收购人的要求。

(四)、深圳捷安德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

    1、主营业务

      深圳捷安德主营业务为:煤炭、建材等大宗商品贸易。

    2、深圳捷安德的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1                 2012               2013
资产总额            54,592,448.01        153,886,236.45     100,289,040.42
负债总额             5,042,000.55        104,564,796.98      49,094,587.46
所有者权益总额      49,550,447.46         49,321,439.47      51,194,452.96


营业收入             2,145,478.82         62,224,141.02      97,067,531.69
营业利润              -261,620.97           -199,139.99       2,309,398.60
净利润                -261,620.92           -229,007.99       1,874,801.49


净资产收益率               -0.52%                  -0.23%              1.87%
资产负债率                    9.24%                67.95%             48.95%



(五)、深圳捷安德受过相关处罚的情况

    深圳捷安德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深圳捷安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刘锦钟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深圳            无
罗秋忠    男        总经理       中国           深圳            无
罗继承    男          监事       中国           广州            无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深圳捷安德拟聘任张海滨(男,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广州,无取得其他国籍
或地区居留权)作为总经理,相关法律手续正在办理中。

(七)、一致行动人情况

    深圳捷安德、刘锦钟、与另一位珠海中富协议受让方张旭、珠海中富现有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珠海中富现有董事、经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
任何关联关系,不是一致行动人。

(八)、深圳捷安德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其他公司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捷安德未持有、控制其它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锦钟先生除持有深圳捷安德 100%股权外,未持有其
他公司股权。

(九)、收购资金来源情况

    本次收购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深圳捷安德本次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348,606,216 元将通过自有资金和对外筹集资金方式解决,以保证根据《股份转
让协议》的相关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支付。
    深圳捷安德拟筹集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广东粤晶骏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同意
向深圳捷安德提供银行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利息 8%/年,期限四
年。该公司仅为通过银行向深圳捷安德提供委托贷款并收取合法利息回报,不参
与本次协议转让,与深圳捷安德不存在委托代持股票的情况,也不是实际控制人
或一致行动人。鉴于该公司与深圳捷安德关系良好,因此深圳捷安德计划在四年
贷款期满后,首先与该公司洽谈延期还款期限,其次准备以深圳捷安德的自有资
产、实际控制人名下的自有资产、在上市公司收到的分红款以及通过其他途径按
期还款。

(十)、收购后续计划

    1、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捷安德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珠海中富股
份的计划。但有可能在未来五年内通过公开市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至深圳捷
安德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 30%。
    若深圳捷安德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幅度达到信息披露义务标准,深圳
捷安德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准则 16 号》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2、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捷安德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3、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有关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捷安德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
公司重组的计划。
    若深圳捷安德以后拟进行上述资产处置,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深圳捷安德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由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选举产生新的董事会、监事会,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满足企业经营和管理的需要。但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之日,仅明确交割完成后会更换三名董事,但尚未有具体的人员名单。

    5、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捷安德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公司
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6、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捷安德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重大变
动的计划。

    7、分红政策的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捷安德暂无调整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的计划

   8、其它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捷安德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业务和
组织结构等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若以后对上市公司上述事项作重大变动,深
圳捷安德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


(十一)、公司股票、债券复牌情况

       公司股票及债券将会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