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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富:关于公司债券“12中富01”暂停上市的公告2014-05-15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4-037

  债券代码:112087           债券简称:12 中富 0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12 中富 01”暂停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 2012 年、2013 年连续两年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 修订)》第 6.3 条等有关规定,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对本公司做出了《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4】168 号)。根据该决定,本公司发行的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12087,债券简称:12 中富 01)将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起正式在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暂停上市,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2013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12 年、
2013 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
第 6.3 条等规定,公司发行的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将暂停上市。

二、暂停上市的安排

    本公司发行的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12087,债券简称:
12 中富 01)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刊登本公告时继续停牌一天,自 2014 年 5 月
16 日起复牌交易三十个交易日,交易期间公司债券简称不变,并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起正式暂停上市。如果复牌期间出现公司债券全天停牌的情况,则暂停上
市时间将相应顺延,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债券还本付息的安排

    无论“12 中富 01”暂停上市还是出现终止上市的情况,本公司将严格按照
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告中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进行债券的派息及到期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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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债券上市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 修订)》的有关规定,发行
人因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导致其债券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期间,符合下列条件
的,发行人可以在暂停上市后首个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
深交所提出恢复债券上市的书面申请:1)该年度报告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2)
该年度报告显示发行人实现盈利。

    公司董事会将尽最大努力争取恢复债券上市,具体措施如下:

    在2013年业务优化整合的基础上,2014年公司会着力在如下方面下大力气:
1)继续服务好传统客户,紧跟新客户的拓展步伐,加强和客户的沟通交流,迅
速响应,巩固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2)成本控制方面狠下功夫,包括降低制造
成本、提升效率、严控管理费用等;3)重视运营改善提升工作,目标到厂责任
到人,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4)资金管理方面量入为出,继续抓紧货
款回笼,控制库存,加快周转速度。
    2014年公司资金着重用于满足生产经营的需求,主要通过自身经营积累、银
行借款、处置闲置资产等多种方式筹措。公司一方面将严抓货款回收,账期内收
款,防止拖欠,另一方面加强和银行的密切沟通,获取银行在融资方面的大力支
持;同时寻求其他融资渠道,构建稳健的融资体系,保障资金链的安全。此外,
公司将继续推进闲置资产的变现,补充公司的现金水平。

    上述措施是否落实及产生的效果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五、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针对因本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导致本公司“12 中富 01”暂停上市可能的风险
情况,本公司曾于 2014 年 1 月底至 4 月末共发布 4 次关于“12 中富 01”暂停上
市的特别风险提示,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因
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债券被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发行
人继续亏损的,其债券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进行审核,深圳证券交易
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该债券上市的决定。因此本公司特此
提示各投资者本公司债券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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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暂停上市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发行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立上     韩惠明
    联系电话:0756-8931098      8931119
    联系地址: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
    传真:0756-8812870
    邮编:519030
 2、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59312828

   公司董事会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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