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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富:“12中富01”(证券代码:112087)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履行“12中富01”受托管理职责相关情况通报及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给予授权的议案2014-05-19  

						会议议案一

     “12 中富 01”(证券代码:112087)201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履行“12 中富 01”受托管理职责相关情况通报
                   及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给予授权的议案


各位“12 中富 01”债券持有人: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7 年第 49
号)、《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2
中富 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即“12 中富 01”全体
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处理“12 中富 01”的相关事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受托管理人密切关注珠海中富的生产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尤其是新的大股
东入驻、银团协议续签和对原大股东收购余款的支付等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并正在与珠海中富积极协商相关偿债保障的具体措施。鉴于目前珠海中富相关重
大事项尚在主管及合作机构的审批流程中,受托管理人将在 2014 年 5 月 30 日前
出具《2013 年债券受托管理报告》进行详细说明,并于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召开之日向债券持有人会议通报珠海中富相关进展及届时的资信状况等事宜。
    受托管理人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为维护“12 中富 01”债券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有权行使《受托管理协议》所规定的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之
决议授权受托管理人享有的各项权利,有权全权代表债券持有人与珠海中富及其
他相关方就偿债计划和其他保障措施进行谈判、协商,签署包括《受托管理补充
协议》等在内的有关各项协议,并有权基于以上协议和安排对募集说明书相关条
款进行变更。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