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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2中富01”(证券代码:112087)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特别提示2014-05-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2 中富 01”(证券代码:112087)201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拟参加“12 中富 01”201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不能亲自
参会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会并表决。同时,为促成本次会议有效召开,拟参
会的债券持有人可委托“12 中富 01”受托管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
       为便于受托管理人做好本次会议的筹备工作,请拟参会的债券持有人务必
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及时向受托管理人进行参会登记。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7 年第 49
号)、《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珠海中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
海中富”)“12 中富 01”(证券代码:112087,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
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就召集“12 中富 01”2014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涉及拟参会债券持有人不能亲自参
会的相关安排,特别提示如下:
    拟参会债券持有人不能亲自参会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债券持有人会
议。鉴于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持债数量分散、地域广泛,为避免 2014 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因参会债券持有人过少而不能形成有效决议,因此,为增加本次参
会人数以尽可能形成有效决议,同时节省参会成本,相关债券持有人可以委托“12
中富 01”受托管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受托管理人同意接受已按要求提交授权
文件的该等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代为参会并按照其指示予以表决。相关委托程序如
下:
    拟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债券持有人,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于 2014 年 5 月 19
日发出的《关于召开“12 中富 01”(证券代码:112087)2014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之附件二(即《“12 中富 01”201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及表决票》)所述格式及要求填写相关授权
委托书及表决票(委托受托管理人参会并表决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处请填写“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填写完毕的前述文件连同《会议通知》之附件
一《即“12 中富 01”201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及相关证明文件,
于《会议通知》指定日期(即 2014 年 6 月 2 日下午 17 时)之前通过中国邮政
EMS 邮寄送达至《会议通知》载明的会议筹备组收件地址(以会议筹备组人员
收到时间为准),由受托管理人届时代为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现场参会的,可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将《会议通知》所附的参会
回执(参见附件一)及相关证明文件(见《会议通知》),在指定日期(即 2014 年
6 月 2 日下午 17 时)之前送达至《会议通知》载明的会议筹备组收件地址(邮寄
方式仅限中国邮政 EMS 快递,以会议筹备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传真方式
以会议筹备组收到时间为准):
    截至 2014 年 5 月 26 日 17 时,本次会议筹备组共收到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
139,645,600 元的债券持有人的参会确认反馈,占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23.67%。


    特此提示。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5 月 26 日
    附件一
                   “12 中富 01”201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2 中富 01”
(证券代码:112087)201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12 中富 01”债券持有人(签署):
    (公章):




    “12 中富 01”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12 中富 01”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年月日




             (本参会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二
        “12 中富 01”201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及表决票
                           (适用于法人/非法人单位)


    兹授权______先生/女士作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理我单位出席“12 中
富 01”(证券代码:112087)201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下列指示就本
次会议的各项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向
                           表决内容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议案一:“12 中富 01”(证券代码:112087)2014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履行“12 中富 01”受
托管理职责相关情况通报及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给予授权的议案

议案二:“12 中富 01”(证券代码:112087)2014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关于“12 中富 01”再次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召
开形式及投票表决方式的议案
议案三:“12 中富 01”(证券代码:112087)2014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关于更改“12 中富 01”《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
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
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视为弃权。
    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能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其签发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债券持有人(公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年月日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
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如委托“12 中富 01”受托管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的,请将本授权委托书
及表决票的其他内容填写完毕后,在委托代理人处填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即可。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12 中富 01”201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及表决票
                               (适用于自然人)
    兹授权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作为本人的委托代理人,代理本人出席“12
中富 01”(证券代码:112087)201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下列指示就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向
                           表决内容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议案一:“12 中富 01”(证券代码:112087)2014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履行“12 中富 01”受
托管理职责相关情况通报及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给予授权的议案

议案二:“12 中富 01”(证券代码:112087)2014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关于“12 中富 01”再次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召
开形式及投票表决方式的议案
议案三:“12 中富 01”(证券代码:112087)2014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关于更改“12 中富 01”《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
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
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视为弃权。
    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能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其签发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债券持有人(签字):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债券持有人身份证号码: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年月日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
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如委托“12 中富 01”受托管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的,请将本授权委托书
及表决票的其他内容填写完毕后,在委托代理人处填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即可。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附件三
              “12 中富 01”201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现场参会的自然人投资者)
                                                                表决意向
                           表决内容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议案一:“12 中富 01”(证券代码:112087)2014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履行“12 中富 01”受
托管理职责相关情况通报及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给予授权的议案

议案二:“12 中富 01”(证券代码:112087)2014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关于“12 中富 01”再次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召
开形式及投票表决方式的议案
议案三:“12 中富 01”(证券代码:112087)2014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关于更改“12 中富 01”《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
条款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签字):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债券持有人身份证号码: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 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
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