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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富:关于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5-03-12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ST 中富    公告编号:2015-017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

行”)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双方拟

定总金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合作意向。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事项简述

    为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发展,公司与民生银行本着“平等互利、相

互支持、密切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

拟定总金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合作意向,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投资银行业务、融资业务、市值管理、产业并购等,双方充分发挥

各自的资源优势,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主体范围

    甲方: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二)合作宗旨
    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建立战略合作,促进双方资源互补、

平等互利、协同创新、共同发展。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同意互为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包括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内的业务,视双方为稳固合作对象;甲方应发挥自身的优势

为乙方提供全方位业务支持;乙方应发挥自身项目资源优势完成本协

议项下的合作内容。

    双方拟定总金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合作意向,合作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投资银行业务、融资业务、市值管理、产业并购等,双方

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双方在以下范围展开合作:

     1、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需求

     2、融资需求

     3、并购需求

     4、投资项目资源共享

     5、基金管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民生银行予以公司不超过 30 亿元的合作意向,如能实施,

极大地保证了公司未来几年的现金流,将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

持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
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如在本协议之下开展具体业务,相关合

作协议尚需另行签署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