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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富:澄清公告2015-03-30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ST 中富      公告编号:2015-025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情况


    2015 年 3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 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有 31 家公司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各公司定期披露了立案调查进展,并向投资者提示风险,建议投资者

充分关注相关公告。”当天下午和晚间,个别媒体在报道上述事项时,

将本公司列入了 31 家被立案调查公司的名单,进行了错误报道、转

载。


    二、澄清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针对上述事项说明如下:

    1、我司曾于 2013 年 8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

查通知书》(编号为:粤证调查通字 1308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

    2015 年 2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5]2 号),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
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1)、责令珠海中富改正,给予珠海中富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

罚款;

   (2)、对陈志俊、招镜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对

王玉玲、陈立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

   (详见公司 2015 年 2 月 11 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


    2、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未收到任何其他关于公司被立

案调查的通报文件。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围绕

公司战略目标稳步发展。


    3、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

潮资讯网 www.cni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