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富: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2015-05-28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ST 中富 公告编号:2015-05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中富,证券代码:000659)将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开市
起复牌。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经申
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中富,证券代码:000659)已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
鉴于目前推进此项重大事项的条件尚不成熟,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
项,具体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一、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及停牌期间所做工作
公司原拟筹划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在解决公司存在的债务情况,使之
符合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后,将由公司对控股股东非公开定向增发事项。
停牌期间,相关各方就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了多次沟通。
二、终止筹划此次重大事项的原因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向控股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发函询问,
收到复函原文如下:
本公司原拟筹集资金以自身或其他方式对贵司进行财务资助,自贵司停牌以
来我司为该事项实施了如下具体工作:
1、我司积极通过向金融机构、个人借款等多种途径筹集资金。
2、我司制定了成立私募合伙企业的方案募集资金的方案,目前正在积极筹
备当中。
3、我司以自有资金及通过其他途径筹措资金,目前已筹集到位资金人民币
5900 万元。
但是,我司在贵公司的公告当中获悉,银团目前对贵公司采用关闭网银和限
制存取等方式,限制和扣划贵公司自有资金,收取高额保证金等,贵公司主要资
产目前仍抵押在银团名下,无法用作新的融资用途。因此,我公司同意在银团有
效消除前述风险、积极配合贵公司采取各种方法来解决问题的前提下,愿意于近
日向贵公司提供 5900 万元进行财务资助,用以偿还“12 中富 01”公司债。
我司曾就上述银团限制我司使用资金情况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向银团牵头行
发出提款通知书及要求解除资金限制的函,并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2015 年 5
月 22 日分别收到银团牵头行发来不同意解除限制的书面函件。
根据现有情况,控股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前提条件不符合。
鉴于目前推进此项重大事项的条件尚不成熟,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
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
三、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中富,证券代码:
000659)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开市起复牌。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审计报告因持续经营事项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
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不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
除外。
因本次筹划重大事项并申请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