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富:关于风险提示的公告2015-10-13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ST 中富 公告编号:2015-142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基于当
前公司面临的现实情况,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一、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
1、公司债券“12 中富 01”违约
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 中
富 01”)已于 5 月 28 日到期,由于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出现问题,虽
采取了与多家银行洽谈融资贷款、追收应收账款等措施但仍未能按时
足额支付本期债券本金,本期债券已发生实质违约。
截至目前公司已支付给债券投资者利息及本金合计
232,350,036.26 元。其中支付本金人民币 20,650 万元,占本期债券
应付本金的 35%,尚余 38,350 万元未支付。
公司近日已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贷款额度为 2 亿元人民币,贷款用途为偿还公司“12 中富 01”公司
债,目前已收到上述贷款首期发放款壹亿肆仟肆佰万元,公司向鞍山
银行签署承诺函,承诺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
布的《关于向银行抵押贷款以偿付公司债的进展公告》(公告号
2015-136),公司拟以上述贷款资金及自筹资金用以偿还公司债券,
但能否全额偿还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银团贷款到期无法按期偿还的风险
公司银团贷款原将于 2015 年 9 月到期,公司已与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签订了《人民币 20 亿元中期流
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将本次银团贷款期限延长 6 个月,
统一至 2016 年 3 月 2 日。根据公司与 7 家银行 2012 年签订的银团
贷款协议,公司已将大部分公司资产抵押给银团以获取 20 亿元的流
动资金贷款额度,截至目前银团贷款余额约 6.8 亿元,或存在延期后
不能按期偿还的风险。
3、中期票据“12 珠中富 MTN1”加速到期风险
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2 珠中富 MTN1)
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持有人会议,会议通过了要求公司 2012 年
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金加速到期的议案,要求公司在到期日前分次偿
付“12 珠中富 MTN1”全部本金、利息,制定并公开明确的还款计划。
同时要求公司增加相关担保措施,(具体情况请见 2015 年 6 月 13 日
发布的相关情况的公告)。
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就上述议案进行了回复,具体情况请
参阅公司 2015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的回复公
告》,公告号 2015-074。
公司已制订公司债具体偿债方案,触发 “12 珠中富 MTN1”中
期票据加速到期的可能性不大。尽管如此,上述中期票据的议案有提
前到期支付的风险。
4、债务重组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收到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
发来的《知会函》,广东粤财表示: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其目前尚
不宜主导制定我司的债务重组方案,但可视情况需要,在条件具备时
以适当方式参与重组。鉴于上述事实,公司本次债务重组重大事项暂
时中止,详细情况请见我司于 9 月 8 日发布的公告《关于中止筹划重
大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号 2015-125)。公司未来是否继续
筹划债务重组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
响尚未消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暂时中止,待公司符合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条件时,再继续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但上述非公开
发行股票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持续经营的风险
鉴于:
公司已将大部分资产抵押给银团;
公司债券发生实质违约,公司需对本期公司债券提供债券偿付的
增信措施;
中期票据要求本金加速到期并要求公司增加担保措施;
公司如无法最终偿付公司债券、无法按时偿还银团贷款资金及中
期票据资金,公司被抵押的资产存在可能会被抵债的风险,公司主要
生产经营资产可能会被查封、扣押、冻结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开展生产,
由此公司的持续经营可能将会受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存在较大风险。
三、控股股东无法向公司提供必要财务支持及其所持公司股票可
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风险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刘锦钟先生,控股股东主要从事煤炭、建材
等大宗商品贸易,根据公司获得的控股股东的 2013 年度审计报告,
控股股东总资产 100,289,040.42 元,净资产 51,194,452.96 元,营
业收入 97,067,531.69 元,净利润 1,874,801.49 元。
目前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146,473,2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39%,已经全部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同时,公司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
结数据系统中了解到深圳捷安德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
冻结事项如下:
司法冻结事项:
序 证券账 冻结数量 冻结期
司法冻结 冻结日期
号 户名称 (股) 限(月)
深圳市捷安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5
1 德实业有限 146,473,200 36 2015-03-19
深福法执字第 3641 号
公司
轮候冻结事项:
序 证券账 轮候数量 轮候期
轮候机关 委托日期
号 户名称 (股) 限(月)
深圳市捷安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14
1 德实业有限 1,428,600 36 2015-04-27
穗天法民二初字第 2498 号
公司
深圳市捷安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14
2 德实业有限 1,428,600 36 2015-04-27
穗天法民二初字第 2523 号
公司
深圳市捷安
辽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
3 德实业有限 146,473,200 36 2015-05-08
朝民一初字第 120 号
公司
深圳市捷安 辽宁省朝阳市中院 2015 朝民
4 德实业有限 一初字第 00130/31/33/35/36 146,473,200 36 2015-05-20
公司 号
深圳市捷安
辽宁省凌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5 德实业有限 146,473,200 36 2015-05-22
2015 凌执字第 2568 号
公司
深圳市捷安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 2015
6 德实业有限 146,473,200 36 2015-05-27
吉法执保字第 21 号
公司
深圳市捷安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 德实业有限 2015 穗中法金民初字第 1491 10,490,956 36 2015-06-10
公司 号
深圳市捷安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5
8 德实业有限 146,473,200 24 2015-06-10
深福法民二初字第 6793 号
公司
深圳市捷安
辽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
9 德实业有限 146,473,200 36 2015-08-05
朝执字第 3 号
公司
深圳市捷安
辽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
10 德实业有限 146,473,200 36 2015-08-05
朝执字第 129 号
公司
深圳市捷安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15
11 德实业有限 146,473,200 36 2015-08-17
穗天法金民初字第 3913 号
公司
深圳市捷安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2015
12 德实业有限 146,473,200 36 2015-09-07
涧民一字第 652 653 号
公司
关于轮候冻结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2015
年 8 月 11 日、2015 年 8 月 21 日、2015 年 9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号 2015-072)、《关
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号 2015-107)、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号 2015-112)、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号 2015-126)。
上述司法轮候冻结事项具体情况尚未明确,其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暂无法估计,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2015 年 7 月 2 日、2015
年 8 月 10 日、2015 年 8 月 21 日、2015 年 9 月 8 日向控股股东发函
询问上述 12 项轮候冻结事项,截至目前,针对上述第 1-8 项轮候冻
结事项,控股股东回复,由于司法轮候冻结案件较多,且分散各地,
尚在收集整理资料中,待收集整理完整将会复函公司,公司待收到复
函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针对上述第 9-10 项轮候冻结事项,控股股
东回复,关于该两笔司法冻结,其并无收到任何书面通知,对具体情
况并不了解,将会及时与相关法院沟通核实后再将具体情况通知公司,
公司待收到复函将及时披露相关情况;针对上述第 11-12 项轮候冻结
事项,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回复,待收到复函后将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基于控股股东的以上情况,控股股东不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可
能无法向公司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及其所持公司股票可能会被司法
强制执行。
四、公司管理层稳定风险
2015 年初以来,受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及换届选举影响,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较大。公司原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了换
届选举,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离职。换届选举后,公司现董事会成
员 9 人,监事 3 人,高级管理人员 2 人。2015 年 7 月 22 日,公司三
名董事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补选,并
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015 年 9 月 15 日,公司一名董事因个人原
因辞去董事职务,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补选。由于目前资金流动性
紧张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难度持续增加,公
司在保持管理层稳定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
特此公告,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风险!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