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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富:第九届监事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0-31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ST 中富              公告编号:2015-156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于

2015年10月3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3名成员全部出席,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山先生

主持,审议如下议案,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议案,形成决议

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

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的意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

经消除的意见》。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

定和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有效期内实施。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

    1、广东长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洲投资)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基金)
       3、深圳市华盛世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华盛世纪)

       4、深圳市和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丰

投资)

       5、深圳市铁木真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铁木真)

       6、深圳智合信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智合信智信)

       7、深圳前海正丰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正丰鼎盛)

       8、深圳市汉华同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汉华同盟)

       9、赣州星星之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星之

火)

       上述 9 家机构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3.68 元/股的 90%,即 3.31 元/股。(说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65,000 万股,其中长洲投

资拟认购 14,000 万股、财通基金拟认购 9,000 万股、华盛世纪拟认

购 9,000 万股、和丰投资拟认购 8,000 万股、铁木真拟认购 5,000 万

股、智合信智信拟认购 5,000 万股、正丰鼎盛拟认购 5,000 万股、汉

华同盟拟认购 5,000 万股、星星之火拟认购 5,000 万股。若公司股票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或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

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对象或认购股数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本次非公

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15,15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营运资金,其中 167,268.74 万元用于偿

还公司借款,剩余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
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