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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5-11-03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ST 中富         公告编号:2015-16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经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广东长

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洲投资”)、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财通基金”)、深圳市华盛世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华盛世纪”)、深圳市和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和丰投资”)、深圳市铁木真资本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铁木真资本”)、深圳智合信智信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合信智信”)、赣州星星之火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星之火”)、深圳前海正丰鼎

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丰鼎盛”)、深圳市

汉华同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汉华同盟”)9

名特定投资者。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65,000万股,拟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5,150万元。

    上述 9 名特定投资者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德实业”)、实际控制人刘锦钟先生不构成

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 9 名特定投资者之间也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

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控股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刘锦钟先生以及本次认购方上述 9 名特定投资者的持股比

例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前持股情况                    发行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比         持股数量(股)       占比
刘锦钟                        -               -                 -              -
捷安德实业          146,473,200          11.39%       146,473,200          7.57%
长洲投资                      -               -       140,000,000          7.23%
财通基金                      -               -        90,000,000          4.65%
华盛世纪                      -               -        90,000,000          4.65%
和丰投资                      -               -        80,000,000          4.13%
铁木真资本                    -               -        50,000,000          2.58%
智合信智信                    -               -        50,000,000          2.58%
星星之火                      -               -        50,000,000          2.58%
正丰鼎盛                      -               -        50,000,000          2.58%
汉华同盟                      -               -        50,000,000          2.58%
其他股东          1,139,229,320          88.61%   1,139,229,320          58.85%
      合计        1,285,702,520         100.00%   1,935,702,520         100.00%
    注: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935,702,520 股,

公司控股股东捷安德实业持股比例由 11.39%下降至 7.57%,下降

3.82%;长洲投资持股比例由 0%增加到 7.23%,增加 7.23%。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控股股

东仍为捷安德实业、实际控制人仍为刘锦钟先生。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有关规定,长洲投

资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 2015 年 11 月 3 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