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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富:201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16-03-26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ST 中富                公告编号:2016-036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本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30 日披露《2015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

司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 1000 万元—3000 万

元,基本每股收益 0.008 元—0.023 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本报告期
      项目                                                            上年同期
                           修正前               修正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000 万元   亏 损 : 5,000 万 元
                                                                  盈利:4,18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3,000 万元      -7,000 万

                       盈利:0.008 元-     亏损:0.039 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3 元
                           0.023 元            0.054 元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预告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

    2015 年报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问题与公司进

行了沟通,因公司转让河南中富容器有限公司 100 %股权事项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未能将控制权完全移交给交易对方,且截至目前股权

处置价款尚未全部收到,考虑到该笔业务实际情况,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不能确认为股权转让时点,故根据会计审慎原则,河南中富的股

权转让收益不应确认在 2015 年度。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

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业绩预计的修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

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修订)》14.1.1条第四款的规定,

如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见,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公司股票暂停上市交易。

    如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未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修订)》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在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

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
正式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