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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中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1-1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议的基础上,

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中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

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此次拟参与设立并购基金,主要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在

资金闲置时,可做低风险理财,可以充分发挥公司的地理优势,实现产业链延伸,

增强公司的投资能力、盈利能力,同时有利于分散和降低前期投资风险,符合公

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召

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参与设立并购基金。

       二、关于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审计单位

的议案

       1、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

力,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满足公司 2016 年审计工作的要求。

    2、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单位,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炜、黄平、梁星球




                                                     2016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