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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中富: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17-03-29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7-02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送达的

《关于对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7】

第 37 号),收到该函后,公司董事会给予高度重视,经公司董事会核

查和落实,对所述问题进行回复,现将公司对该函的回复公告如下:

     1、你公司为兑付“12 珠中富 MTN1”项下的本息已经采取的和拟

采取的担保、增信措施;

     回复:
     为了保证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2 珠中富 MTN1”(以

下简称“中期票据”)的顺利偿还,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

有限公司对公司中期票据到期兑付本息事项出具了《担保函》,《担保

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的票据种类、数额:五年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人

民币 5.9 亿元。

   (2)票据的到期日: 2017 年 3 月 28 日。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责任的承担:票据到期时,如公司不能全部兑付票据本
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票据托管登记机构
                                     1
或主承销人指定的账户。票据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

证责任。承销商有义务代理票据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如

票据到期后,票据持有人对担保人负有同种类、品质的到期票据的,

可依法将该债务与其在担保函项下对担保人的票据相抵消。

   (5)保证范围:票据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6)保证的期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票据存续期及票

据到期之日起两年。票据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

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7)财务信息披露: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或票据持有人及

其代理人有权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
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8)票据的转让或出质:票据持有人依法将票据转让或出质给第

三人的,担保人在担保函规定的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9)加速到期:在该保证合同项下的票据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

分立、合并、停产停业等足以影响票据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票

据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保证,票据发行人不提供新的保证
时,票据持有人有权要求票据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票据本息。

   (10)担保函的生效:自签订之日生效,在担保函规定的保证期

间内不得变更或撤销。
    同时,公司拟将银团项下全部抵押财产作为中期票据抵押物并办

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最终需取得银团同意),以公司的部分土地使

用权、不动产设立抵质押担保。
    2、你公司已经采取和拟采取的担保、增信措施的充分性、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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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措相关资金的进度,并结合该债券到期时间、本息金额及其他要素

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违约风险,如是,请明确提示风险;

    回复:

    1、担保增信措施情况

    公司已计划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资本市场融资、处置资产以及

降低库存和加快货款回笼,改善经营现金流等手段偿还中期票据本息。

公司已抵押给银团的抵押物包含了公司自身及中国境内控股子(孙)

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设备、存货、应收账款以及公司

所持控股子(孙)公司的股权,抵押物的价值足够覆盖银团贷款及中

期票据的本息金额。

    2、中期票据逾期情况
    公司中期票据于今日(2017 年 3 月 28 日)到期,由于截至目前

公司尚未能筹集到全部兑付资金,公司已确定无法按期兑付中期票据

本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布了
风险提示公告。

    后续公司将做好以下工作:

   (1)公司已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 6.5 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公司将尽快完成抵押手续,尽早获得借款。

   (2)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

则》和《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
说明书》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3)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召开持有人会议,参与商议债券持有人权

益保护措施;
   (4)保持与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密切沟通,按照债务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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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募集说明书的各项规定,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3、结合你公司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尚未

到期的银团贷款、中期票据、关联方贷款及其他贷款的还本付息金额、

展期情况和偿还期限)、相关偿债能力指标、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

目前的业务开展情况等信息,详细说明目前你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

    回复:

    1、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债务本金合计约 14.41 亿元,

其中:

   (1)银行贷款本金合计 7.37 亿元,其中银团贷款为 5.93 亿元其

他银行 1.44 亿元;
   (2)中票本金 5.9 亿元及利息约 3900 万元;

   (3)其他借款共 11,389 万元。

    2、公司目前的偿债能力指标: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流动比率为 34%,速动比率为 24%,

流动性稍弱。

    3、公司债务解决的总体方案:

    (1)公司内生贡献增量现金流

     公司近年每年经营净现金流约为 3 亿元,通过积极开拓市场研

发新产品,优化生产线布局,剥离不良资产,减员降本增效,提高

盈利能力,未来公司经营净现金流将持续增长。

    (2)增加银行贷款额度覆盖到期的银团贷款和中期票据

    目前公司与银行谈定的贷款额度已可覆盖原银团贷款和中期票

                                4
据。

    (3)不动产变现

    公司目前拥有多处位置优越,且具有很高的商业开发价值的土地,

拟转让或引入合作伙伴共同开发创利变现用来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

性。

    4、公司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近年每年营业收入约 16-18 亿元,传统大客户的业务稳定,

持续发展,分别签署了中长期合作合同。为分散客户集中运营风险,

公司近年大力开拓新客户,新增汇源、百威、宝洁等新兴客户,为公

司主业的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司除立足饮料包装行业,服务好现有客户外,正大力进入新领

域新行业,如啤酒业、日化等包装行业,市场空间巨大。

       综上所述,公司具有合理的流动性,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和具备

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

法》等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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