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2016年度)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9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7-037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2016 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2016 年度)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锦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
实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
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议
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含控股子
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合计 287,897,770.60 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三、 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报告、2016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2016 年年度报告》及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 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公司
管理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
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
行,公司已经建立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
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专门制度,保证了公司
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19,568,369.39 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573,494,667.14 元,基本每股收益-0.45
元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75.30%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59,753,524.45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617,415,137.44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为
481,458,440.07 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3,494,667.14元,未分配利润为
-1,434,932,629.28元。
鉴于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为负,故2016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
文》。
八、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继任委
员的议案》
鉴于田晓军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担任的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委员资格自动解除。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决定推选吴海邦先生为继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吴海邦先生简历附后。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
附:吴海邦先生简历
吴海邦先生:196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师。1981 年至
1988 年在中国农业银行化州支行工作,历任会计、信贷员、计划股
长、行长,期间 1984 年至 1986 年在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学校进修。
1988 年至 1994 年任中国银行化州支行行长,1994 年至 1997 年任中
国银行信宜支行行长,1997 年任茂名市宝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2001 年任职中国银行湛江分行行长办,2005 年至 2016
年任广州建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5 年 3 月起担任本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
吴海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吴海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