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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富: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2017-09-15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ST 中富            公告编号:2017-07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拟对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富容器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富”)位于郑州高新区国槐街南、金梭路
   西和银屏路东、国槐街南的两宗土地进行收储,收储补偿款共计
   人民币 9,700 万元。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划,拟对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富名下位于郑州高新区国槐街南、金梭路西
和银屏路东、国槐街南的两宗土地进行收储。经与公司协商一致,双
方就河南中富名下两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收储达成协议,收储宗地
面积分别为 17268.4 平方米、6760.00 平方米(以下简称“被收储宗
地”),被收储宗地地上建筑物共 22118.18 平方米,原土地使用权类
型出让,土地用途工业。本次土地收储补偿金总额为人民币 9,700 万
元。
   2017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土地收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不构
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概况
    交易对方为高新城建成区升级改造项目指挥部,由其代表郑州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与公司签署协议。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收储宗地位于郑州高新区国槐街南、金梭路西和银屏路东、
国槐街南,收储宗地面积分别为 17268.4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
号:郑国用(2005)第 0873 号)、6760.00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
证》号:郑国用(2007)字第 0771 号),被收储宗地地上建筑物共
22118.18 平方米,原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工业。

    四、土地出让款支付
    根据协议约定,被收储宗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的收储补偿款共计人
民币 9,700 万元整,高新城建成区升级改造项目指挥部将会根据河南
中富就被收储宗地相关手续的办理进度分次向公司支付收储补偿款。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
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2、本次土地收储预计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正面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