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富:关于变更对外投资的公告2017-09-30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ST 中富 公告编号:2017-08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
资设立珠海保税区嘉德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公司全资
子公司珠海保税区中富聚酯啤酒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聚酯”)
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珠海保税区嘉德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德
物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亿元,公司以位于珠海保税区 1 号地
的土地及建筑物作价出资 8000 万元,持有嘉德物流 80%股权,为嘉
德物流控股股东;中富聚酯以位于保税区 1 号地的土地及建筑物作价
出资 2000 万元,持有嘉德物流 20%的股权。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及
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出资方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8,000 80%
珠海保税区中富聚酯啤酒瓶有限公司 2,000 20% 实物
合计 10,000 100%
(二)用于出资的土地及建筑物情况: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土地面积 130,156.23 平方米,建
筑物建筑总面积为 22,209.69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珠海保税区中富聚酯啤酒瓶有限公司:土地面积 16,575.20 平方
米,建筑物建筑面积为 12,630.88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根据广东鑫光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2 日出具的粤鑫评(估)[2014]A0096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持有土地厂房公开市场价值总额为
122,929,533 元,此次以 8000 万元作为嘉德物流的注册资本,其余
42,929,533 元作为嘉德物流的资本公积。
根据广东鑫光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2 日出具的粤鑫评(估)[2014]A0097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中富聚酯持有土地厂房公开市场价值总额为
28,252,008 元,此次以 2000 万元作为嘉德物流的注册资本,其余
8,252,008 元作为嘉德物流的资本公积。
二、对外投资事项变更情况
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公司决定将位于珠海保税区的另一块土地及
建筑物作价出资投入嘉德物流。
(一)用于增加出资的土地及建筑物情况
权属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面积:20020.76 平方米
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建筑物情况:在建工程
(二)变更后的具体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保税区嘉德物流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珠海市保税区 1 号地 3 号厂房 206 室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出资方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8,148 81.48%
珠海保税区中富聚酯啤酒瓶有限公司 1,852 18.52% 实物
合计 10,000 100%
5、资金来源:投资各方均以自有土地及建筑物作价出资。
用于出资的土地及建筑物情况: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土地面积 150,176.99 平方米,建
筑物建筑总面积为 22,209.69 平方米,在建工程 6,286.7 平方米,土
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珠海保税区中富聚酯啤酒瓶有限公司:土地面积 16,575.20 平方
米,建筑物建筑面积为 12,630.88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根据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出具的中
广信评报字[2017]第 358 号《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房地产
出资涉及的位于珠海市保税区 1 号地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
告》,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持有土地、建筑物及在建工程公开
市场价值总额为 23,890.28 万元,此次以 8,148 万元作为嘉德物流的
注册资本,其余 15,742.28 万元作为嘉德物流的资本公积。
根据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出具的中
广信评报字[2017]第 359 号《珠海保税区中富聚酯啤酒瓶有限公司拟
以房地产出资涉及的位于珠海市保税区 1 号地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
评估报告》,2017 年 8 月 31 日中富聚酯持有土地及建筑物公开市场
价值总额为 5,431.28 万元,此次以 1,852 万元作为嘉德物流的注册
资本,其余 3,579.28 万元作为嘉德物流的资本公积。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变更,没有改变对外投资的实际性质,不影
响对外投资的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房地产出资涉及的位于珠海
市保税区 1 号地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17]
第 358 号);
3、珠海保税区中富聚酯啤酒瓶有限公司拟以房地产出资涉及的
位于珠海市保税区 1 号地房地产市场价值项目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
字[2017]第 359 号)。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