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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30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对外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变更,没有改变对外投资的实际性质,不影响
对外投资的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变更。




独立董事:张炜、黄平、黎友焕




                                               2017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