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珠海中富: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2019-01-29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9-004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聘任一名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
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韩惠明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议审议聘任的副总经理在任职资格方面拥
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
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副总经理的聘任是基于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
对此一致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8 日
附:简历


韩惠明先生:

    198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
学历。2004 年 2 月进入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拓展
部专员;投资管理部主管、高级主管;董秘办投资者关系副经理、投
资者关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韩惠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韩惠明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韩惠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