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0-05-06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3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5)。
2020年4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本公告同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第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9)。同日,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新丝路”)《关于提议增加珠海中富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
陕西新丝路提议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经股东大
会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请公司2019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陕西新丝路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01,961,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1%。陕西新丝路提出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临时提案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
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并相应调整提案编码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
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
知》。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