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19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37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0年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与会
董事一致同意于2020年6月1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锦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
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
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孙公司申请抵押借款暨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孙公司海口富利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口富利”)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 1600 万元,海口富利拟以
名下不动产、部分生产设备为上述借贷款提供抵押,全资子公司海口
中南瓶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中南”)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授权海口富利法定代表人代表海口富利公司签署《流动资金贷款
合同》、《抵押合同》及与之有关的文件及通知;授权海口中南法定表
人代表海口中南公司签署《保证合同》及与之有关的文件及通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后即可实施。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孙公司申请抵押借款暨子公司为
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