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珠海中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黎友焕)2022-08-02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
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作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
则,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作为提名人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科、陈衔佩、许仁硕、陈冠禧、党

金州、周雨凑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小宁、游雄威、张珂君的提名程序合
法、有效;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提名人提名非
独立董事李晓锐、林卓彬、黄美波、唐庆华、黄昭铭、黄军喜及独立董

事吴鹏程、谭旭明、陈宙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
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宙先生 2020 年参加工作,工作时间未满五年,
其未能满足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规定的“具

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的任职条件。应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如资格
审查未通过,则不应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除陈宙先生外,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
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条件。

    3、两个股东分别提起 9 位候选人,最终在 18 位候选人中进行选举
的形式,无论是从市场形象还是公司治理,都不是一个合适的做法,希
望他们能认真考虑。

   4、候选人未经提名委员会开会形成意见,这个程序不完善,但其提
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候选

人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
   因此,同意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黎友焕


                                               2022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