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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中富: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28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3-00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许仁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与银团签订<人民币 20 亿元中期流动资金
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八>的议案》

    公司及其中国境内控股子(孙)公司与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作为牵头行和贷款代理行的银团于 2012 年 7 月 5 日签订了

《人民币 20 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以下简称“《银团贷
款协议》”)。公司以自身及中国境内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土地
使用权及建筑物、设备、存货、应收账款以及公司所持控股子(孙)

公司的股权予以抵押(质押)。其后于 2015 至 2021 年间,公司与银
团陆续签订了数次修改协议。

    鉴于公司与银团签订的《人民币 20 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
协议之修改协议七》(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协议修改协议七”)将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到期。公司拟与银团签订《人民币 20 亿元中期流动
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八》(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协议修改协
议八”),将银团贷款期限届满日期延长修改至 2024 年 3 月 2 日,公

司对银团贷款的各项担保相应延期,并承诺根据下列《还款计划》进
行还款:

           还款日期                  偿还本金金额(万元)

      2023 年 3 月 2 日前                     1000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                    6200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                    2000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                    2000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                    3000

      2024 年 2 月 29 日前                    3800

      2024 年 3 月 2 日前                结清全部本息

    公司继续以自身及中国境内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
权及建筑物、设备、存货、应收账款以及公司所持控股子(孙)公司
的股权向银团予以抵押(质押)进行贷款,公司为上述循环贷款提供
担保。担保期限至银团贷款协议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授权董事

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人签署上述相关合同、协议、通知等各项法律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等)。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人签署上述相关合同、协议、通

知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等)。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与银团签订<人民币 20 亿元

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八>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