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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中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宫傲)2023-03-25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珠海中富

股票代码               000659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宫傲

住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5701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5701

权益变动方向           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申报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声 明2


目 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 年 3 月 2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
                               让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中富 64,285,200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占珠海中富总股本的 5%)无限售流通股份,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有珠海中富股份比例由 0%增加至 5%
                               2023 年 3 月 22 日,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与王宫傲签
股份转让协议              指   署的《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与王宫傲关于珠海中富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中富 64,285,200 股
标的股份                  指
                               (占珠海中富总股本的 5%)

上市公司/公司/珠海中富    指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国青                  指   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宫傲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王宫傲

性别                      男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号码                211103************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5701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信
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
月内暂无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珠海中富股份。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 0%增加至 5%。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    持股比例   持有公司股份    持股比例
                     数量(股)      (%)      数量(股)      (%)

     王宫傲              0              0%     64,285,200        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协议转让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 年 3 月 22 日,深圳国青与王宫傲签订了《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与
王宫傲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
协议》),拟将其持有的珠海中富 64,28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无限售
流通股份,以每股 2.88 元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王宫傲。《股份转让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王宫傲

    1、转让价款: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88 元,转让价款合计为
人民币 185,141,376.00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壹拾肆万壹仟叁佰
柒拾陆元整)

    2、转让价款支付:双方一致同意,自双方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手续之日起 180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银行转账
的方式将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185,141,376.00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捌仟伍
佰壹拾肆万壹仟叁佰柒拾陆元整)支付至甲方的银行账户。




                                    7
   3、双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1)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①其具备签署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②其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违反与第
三人签署的何荣(已经取得第三人同意的除外)或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
管机构、仲裁机构发出的判决、命令或裁决等;

      ③对其持有的标的股份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标的股权为无限售流通股,不
存在任何转让限制,且在标的股份上未设置任何权利负担;

      ④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不存在任何针对标的股份的未决争议、诉讼、仲
裁、司法或可能导致标的股份权利被限制之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也不存在将要
对标的股份提起诉讼、仲裁、司法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并可能导致标的股份被
冻结、查封的任何情形或者风险;

      ⑤自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不会对标的股份进行任何处置(包
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转让、质押或设定其他第三方权益等);

      ⑥其将积极签署一切其履行本协议的所有必要文件并采取必要行动,就本
协议约定事宜积极办理及配合乙方办理向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备案
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2)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①其具备签署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②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③其将积极签署一切其履行本协议的所有必要文件并采取必要行动,就本
协议约定事宜积极办理及配合甲方办理向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备案
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④标的股份转让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非甲方原因导致标的股份无
法转让的,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协议的生效、修改及补充、解除



                                     8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效签署后生效。

   (2)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作出的修改,或
就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的协商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有关协议文件为本协
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甲乙双方同意,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均
不得单方面解决本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不存在受限情况。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
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深圳市国青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深圳市国青科技
    有限公司与王宫傲关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珠海中富的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王宫傲



                                 签字:


                                日期:2023 年 3 月 23 日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
称            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珠海中富                股票代码   000659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王宫傲                  义务人注
务人名称
                                      册地


拥有权益的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
                                                 有 □    无 
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行动人
化            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否为上市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
                                      公司实际
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式 ( 可 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0 股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0%
比例



                                     14
本次权益变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64,285,200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5%
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时间: 办理完毕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的股份变动
              方式: 协议转让
的时间及方
式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是      否□
源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 未 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
增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15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否□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否□
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否□
批准




                                   16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王宫傲


                                 签字:


                                 日期:2023 年 3 月 23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