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63 证券简称:永安林业 公告编号:2020-021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苏加旭 董事 个人原因 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 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永安林业 股票代码 00066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谢红 黄荣 办公地址 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 819 号 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 819 号 传真 0598-3633415 0598-3633415 电话 0598-3600083 0598-3614875 电子信箱 stock0663@163.com stock0663@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森林资源培育与林木采伐经营、人造板经营、定制家具经营,主要业务未发生重 大变化。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如下。 (1)木材:广泛用于建筑、家具、造纸、造船、装饰、人造板生产等行业;木材采伐采用委托生产和委托销售的经营 模式,森林资源培育采用自主培育、劳务分包的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林业政策、天气影响、森林火灾、市场供需、 劳动力成本、造林成效等。 1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2)人造板:广泛用于建筑、家具、文化体育用品等行业;采取经销商+直供工厂的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 人造板行业政策、木质原材料价格、生产单耗、市场供需等。 (3)定制家具:广泛用于酒店、住宅精装、装饰装修等行业;采用订单式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 房地产业、旅游酒店业行情、定制设计理念、精细管理、原料价格、市场供需等。 2、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述如下。 (1)林业行业:目前林业行业已发展到以生态效益为主,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机结合的现代林业生态经营阶段。林 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力军,具有生长周期长、培育风险大、资金投入多等特点。公司现有的森林资源规模在福建省林业行 业中居于前列,报告期内受国家宏观林业政策等因素影响,木材采伐业务持续维持在较低水平,未来将通过参与国家战略储 备林项目建设、夯实作业质量、争取林业政策补助、探索林下生态产业发展等措施提高林业经营效益。 (2)人造板行业:目前人造板行业已发展到板种需求不均衡、常规产品竞争激烈的阶段。造成原料持续供应压力增大, 这将促进优质企业整合、落后产能淘汰。人造板产品具有幅面大、结构性好、膨胀收缩率低、弯曲成型性能好、施工方便、 适用性广等特点。公司现有的人造板生产规模处于人造板行业中游水平,参与了轻质纤维板国家标准的制定,是低密度纤维 板福建省地方标准的主起草单位。报告期内受国家宏观林业、房地产业政策、中美贸易摩擦、环保排放要求高、原料物流成 本增加等因素影响,人造板经营竞争加剧,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拓展人造板产品优势、研发异形定制和新型板材、争取木质原 料本地供应、加强现场管理实施内部挖潜等措施提高人造板经营效益。 (3)家具行业:目前家具行业已发展到个性化定制为时尚主流,国内外业务竞争激烈的阶段。家具定制具有个性化程度高、 独立性强、空间利用率高、环保性好、质量优质等特点。公司的森源家具为高端酒店家具定制行业首选品牌之一,在酒店家 具细分市场包括年出货量、专业技术人员、市场口碑、市场占有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都位于行业前列。报告期内受国家 宏观经济形势、房地产业政策、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市场竞争激烈,未来公司将通过业务拓展、精细化管理、调整考 核激励机制发挥员工主观能动性等措施提高家具定制效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 年 2018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7 年 营业收入 702,153,143.62 754,832,074.55 -6.98% 1,191,701,488.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5,965,814.03 -1,329,508,756.35 82.25% 40,275,537.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63,107,170.70 -1,345,712,410.43 80.45% -82,310,645.1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941,911.37 -146,960,566.23 148.27% 73,790,371.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 -3.9 82.05% 0.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 -3.9 82.05% 0.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91% -90.07% 56.16% 1.88%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7 年末 总资产 2,577,236,076.87 2,788,596,507.63 -7.58% 4,135,791,081.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72,846,454.52 810,485,745.86 -29.32% 2,141,734,304.15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25,064,034.66 243,360,446.75 217,870,778.66 115,857,883.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155,678.94 -6,756,913.80 -13,376,497.25 -197,676,72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8,988,390.30 -10,770,338.73 -15,410,080.41 -207,938,361.2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93,570.38 4,101,986.10 24,205,968.42 48,627,527.23 2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权 报告期末普通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18,365 前一个月末普通 22,665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0 股股东总数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福建省永安林 业(集团)总公 国有法人 19.27% 64,884,600 32,440,000 质押 32,440,000 司 苏加旭 境内自然人 14.45% 48,657,357 41,004,044 质押 48,657,357 永安市远兴曹 境内非国有 远城镇建设有 4.95% 16,660,000 0 法人 限公司 永安市财政局 国有法人 4.47% 15,055,072 0 黄友荣 境内自然人 2.72% 9,164,906 0 质押 9,164,905 上海瀚叶财富 境内非国有 管理顾问有限 2.37% 7,969,397 0 质押 7,969,197 法人 公司 黄江河 境内自然人 2.27% 7,659,237 0 王清白 境内自然人 1.93% 6,495,177 0 质押 6,495,177 福建南安雄创 境内非国有 投资中心(有限 1.86% 6,258,972 3,982,949 质押 6,236,647 法人 合伙) 黄江畔 境内自然人 1.78% 5,977,265 0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与永安市财政局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福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永安市财政局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的 动的说明 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无 说明(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受房地产调控政策、中美贸易摩擦等严峻因素影响,公司经营面临很大困难。2019年公司继续以国家“十三 五”规划为指导,坚持林业主业,做好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适度开发利用;充分利用技术、设备的优势,提高人造板异型 板及特种板产销量,增加产品附加值,努力降低原料成本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大做强木材加工、高端定制家具,在不断 巩固国内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打造国内高端酒店定制家具一流品牌,努力克服市场流动 性不足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2 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6亿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木材二次加工产 289,065,822.45 -40,718,015.90 4.41% -27.12% 214.91% -54.71% 品 家具 334,126,866.18 -155,878,476.80 29.73% 18.34% 52.32% 363.10%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4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未发生重大变化,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年增加82.25%,主要是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 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 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新金融工 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 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 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 具准则。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租赁应收款;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 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同时,本集团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②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 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 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 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 失。 本集团对2019年1月1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③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明确了 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性资 5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产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本集团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交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 ④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 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 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集团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 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集团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集团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