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永林: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0-05-12
证券代码:000663 证券简称:*ST 永林 公告编号:2020-033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3244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635%。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的总股本16,723.26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
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3,552.768万
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6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
10股获得3.196股的对价安排。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时间
2006年8月14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
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
股东转增股本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9月1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
名称 诺的履行情况
1 福建省永安林业 (1)自股改方案实施完成后首个交易日起十二个 承诺履行完毕
(集团)总公司 月内为禁售期,在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2)若不履行或不完全
履行承诺,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3244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635%。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流通 冻结的股份 备注
名称 份数(股) 流通股数 股数占公司总股 数量(股)
本的比例(%)
福建省永安林业 有限售股份质
1 32440000 32440000 9.635% 32440000
(集团)总公司 押 32440000 股
合计 32440000 32440000 9.635% 3244000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股改方案于 2006 年 9 月 1 日实施后,总股本为 202,760,280 股。
2015 年 9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向苏加旭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076 号)文件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苏加旭、王
清云、王清白及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
李建强持有的福建森源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森源家具”)合计 100%股权,发行股份 106,382,125 股;同时,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向上海瀚叶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黄友荣发行股份 31,877,394
股,合计 341,019,799 股。
因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森源家具业绩未达到盈利预测承诺
值,公司分别于 2016 年和 2019 年以 1 元回购各业绩承诺方持有的公司股份
31,097 股和 4,304,773 股。
上述变更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36,683,929 股。
2、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7785678 23.104% -32440000 45345678 13.469%
1、国有法人持股 32440000 9.635% -32440000 0 0.00%
2、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6638248 1.972% 6638248 1.972%
3、境内自然人持股 23744485 7.053% 23744485 7.053%
2
4、高管股份 14962945 4.444% 14962945 4.44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58898251 76.896% 32440000 291338251 86.531%
1、人民币普通股 258898251 76.896% 32440000 291338251 86.531%
三、股份总数 336683929 100.000% 0 336683929 10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
限售股份
序 情况 份情况 份情况 股份数量
持有人名
号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变化沿革
称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1 福建省永
安林业(集 64884600 19.27 32444600 9.636 32440000 9.635 详见以下
团)总公司 说明
合计 64884600 19.27 32444600 9.636 32440000 9.635
说明: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未发生除解除
限售、增持、减持外的股份变动情况。
2、股改实施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 该次解限涉及的股 该次解限的股份总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
流通提示性公告》 东数量 数量(股) 时总股本的比例
(%)
1 2007 年 8 月 27 日 14 39796292 19.627
2 2008 年 9 月 24 日 3 20197386 9.961
3 2009 年 9 月 28 日 1 12168572 6.001
4 2011 年 12 月 9 日 6 17750 0.009
5 2014 年 12 月 17 日 1 3400000 1.677
注:上述限售股份流通情况不包括 2015 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的股份。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机构就永安林业有限售条件股东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
总公司所持限售股份部分上市流通问题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截止 2020 年 4 月 23 日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
1、未发现上述股东发生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
2、上述股东不存在未完全履行承诺就出售股份的情形;
3、上述股东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符合规定;
4、永安林业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3
因此,保荐机构认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持有的 32440000 股限
售流通股具备上市流通的资格。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交易所竞
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 5%以上
□ 是 √ 否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已承诺:如公司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永安林业”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
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及以上的,公司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
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情况
□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
违规担保情况
□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
□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 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交易所有
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