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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永林: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22  

                        证券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 永林          编号:2021-04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1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 819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宜光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79,731,73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68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6,776,61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8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62,955,125


                                    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698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29,217,36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8.67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6,776,61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8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12,440,7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95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
案:
       议案 1.00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401,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56%;反对
33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86,9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92%;反对
33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玢页、张育秀
    3、结论性意见: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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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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