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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永林: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2021-07-17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就公司本次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刘翔晖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
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陈振宗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翔晖先生、陈振宗先生辞职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杨延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
经理叶豪先生提名,聘任査桂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经审阅杨延冬
先生、査桂兵先生的个人简历,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
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认为上述人
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资格,同时也具有担任各自要聘任岗位所应具有的素质,本人同意上述聘
任。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书》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富炜                   胡天龙                  黄建福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