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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林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2021-11-24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会议内容

   关于签署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

协议的议案。

   三、通过监票、计票人名单

   四、公司相关人员对上述议案作详细说明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以上议案

   七、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对大会程序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议案一:



       关于签署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
                   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宁波嘉林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就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

转让相关未尽事宜进一步约定, 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转让方(甲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宁波嘉林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签订了《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

司 100%股权转让合同》,现就合同所涉及的股权转让尾款及往来款、

利息的支付问题,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根据《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合同》,经双

方确认截止 2021 年 10 月 14 日,乙方尚欠甲方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

司股权转让尾款 12,864.2493 万元、利息 836.18 万元;此外福建森

源家具有限公司尚欠甲方往来款 9,905.84 万元、利息 648.47 万元,

甲乙双方同意该往来款亦由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共计 24,254.74 万元,

乙方应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前分期结清。

    (二)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以下期限分期将款项直接支付

给甲方:

    1、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5,984.65 万元(含 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应计利息 1,484.65 万元);

    2、2022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 4,500 万元;

    3、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4,500 万元;

    4、2022 年 10 月 14 日前支付 10,274.93 万元(含 2021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应计利息 1,004.84 万元)。

    双方同意,乙方应当就应付未付的剩余款项按照【6.5】%/ 年的

利率计息,直至剩余款项全部付清为止。乙方分期支付剩余款项的,

应分期分笔单独计息。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若逾期支付上述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上述款项总额的

的 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二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除支付前述违约金外,其提交的交易保证金(已转化为股权转让

款)应归甲方所有。

    2、本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转让标的或

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

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四)甲乙双方确认原《股权质押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本次付

款期限延长需要重新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乙方

应及时无条件配合办理。

    (五)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

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

本协议为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