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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安林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8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2-023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
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租
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公司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原经营
租赁与融资租赁会计政策如下: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
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
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
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
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
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
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
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
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
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
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
执行新租赁准则。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
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
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
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
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
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
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
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
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
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对于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的
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预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
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加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
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
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
如下:
                                              资产负债表
      项目                               新租赁准则调整影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响
    使用权资产                               447,169.38       447,169.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8,090.02          8,090.02
        动负债
      租赁负债                              439,079.36        439,079.36

    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
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
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
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损益,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
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