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5-08-15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北
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
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精神,
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
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
金往来都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没有占用公
司资金,也没有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报告
期内,公司没有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担
保,即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
公司 2015 年上半年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设立专户,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其资金存储、使用等事
项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且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签名:
蒋大兴 程 虹 张兆国 曹 亮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