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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广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6-03-31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5 年度




委托单位: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886690
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利安达专字[2016]第 2115 号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广电公司”)201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湖北广电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湖北广电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

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湖北广电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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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曦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长英


      中国北京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