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6-03-31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5 年度
委托单位: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886690
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利安达专字[2016]第 2115 号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广电公司”)201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湖北广电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湖北广电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
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湖北广电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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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曦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长英
中国北京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