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关于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6-03-31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页次
一、专项审核报告 1 -2
二、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3 -4
委托单位: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 系 电 话 :( 010) 85886680
传 真 号 码 :( 010) 85886690
网 真 号 址 : http://www.Reand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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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利安达专字[2016]第 2112 号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
广电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
的有关规定,编制《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并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是湖北广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湖北省广
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发
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
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湖北广电公司编制的《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的规定编制。
本审核报告仅供湖北广电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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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此页无正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曦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长英
中 国 北 京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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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的有
关规定,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
参与重组及发行股票购买的资产 2015 年度利润实现数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如下。本专
项说明仅供本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一、重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 [2014]749 号文核准,公司向武汉广播电视台发行 56,010,989 股、向武汉市江夏区广播
电视服务中心发行 12,400,832 股、向武汉盘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12,051,697 股、
向武汉市新洲区广播电视中心发行 10,087,579 股、向武汉市东西湖区宣传信息中心发行
6,069,724 股、向武汉市蔡甸区广播影视中心发行 5,083,930 股、向武汉市汉南区新闻信息
中心发行 1,949,182 股购买其分别拥有的武汉广电投资 54.04%、11.96%、11.63%、5.86%、
4.90%、9.73%、1.88%的股权,此次交易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业已于 2014 年度办妥
了全部资产交割手续。本次新增发行股票已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二、基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盈利预测及其实现情况
1、编制盈利预测依据的相关假设前提
重大重组盈利预测实现方武汉广电在未来经营期内的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
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在未来经营期内的管理层尽职,并继续保持基准日现有的
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武汉广电在未来经营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等仍保持其最近
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
化导致的主营业务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益。在未来的经营期内,各项期间费用保持增资前
的运营状况不会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的变化趋势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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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利预测的主要指标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3]第 1069 号》评估报告,本
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与交易对方武汉广播电视台、武汉市江夏区广播影视服务中心、武汉
盘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宣传信息中心、武汉市蔡甸区广播影视中心、
武汉市汉南区新闻中心等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上述交易对方承诺武汉广电投资所
对应的 2015 年、2016 年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
为 11,466.00 万元、13,041.10 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重组及认股股份各方 标的资产 盈利预测 盈利预测报告文号
武汉广播电视台
武汉市江夏区广播影视服务中心
武汉盘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广电网络投资有限 《中联评报字[2013]第
武汉市新洲区广播影视局 11,466.00
公司 100%股权 1069 号》
武汉市东西湖区宣传信息中心
武汉市蔡甸区广播影视中心
武汉市汉南区新闻中心
3、武汉广电 2015 年度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购买的标的资产的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实际数(扣
标的资产 预测数 差额 完成率
非后)
武汉广电投资 100%的股权 11,971.28 11,466.00 505.28 104.41%
4、结论
本公司基于重大资产重组的 2015 年度盈利预测利润数与本公司 2015 年度实际实现的利
润数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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