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6-08-11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履历
等相关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程序规范,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根据审阅本次提名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未发现本次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
四、同意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蒋大兴 程虹 张兆国 曹亮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