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6-12-09
证券代码:000665 证券简称:湖北广电 公告编号:2016-076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2 月 7 日,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广电”或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49 号)核准,湖北广电
募集配套资金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0,924,241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13.11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667,616,799.51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657,616,799.51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17 日,该等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位,并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中证天通[2014]审字 1- 1173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授权期限内,公司对
该笔资金使用进行了合理的安排,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7,8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16 年 12 月 6 日公司已将 17,800 万元
人民币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财务顾问
主办人。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楚天视讯双向网络改造、武汉广电投资
双向网络改造两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截止 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实
际使用 30616.08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楚天视讯和武汉广电投资双向
网改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738.23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7,800 万元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另外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
四、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说明与承诺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要情况,及时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
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对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在规定期限
内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超期使用未归还的情况;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
者的利益。同意公司继续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资金已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18,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其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
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湖北广电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重大影响。湖北广电上述募集资金
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湖北广电实施上述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
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