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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广电: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016-12-09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购买理财
                     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北省广播

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和安全的

前提下,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

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

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一年,并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在此资

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

        蒋大兴       程虹   张兆国     曹亮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