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2016-12-31
证券代码:000665 证券简称:湖北广电 公告编号:2016-081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
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
修订条款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
名提议时; 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四)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提议时; 事提议时;
(五)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 (五)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
开时; 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六)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情形。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情形。
第三十条 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条 董事会审议通过
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 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
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 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
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 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
董事会根据本规则原第四条
(新增后为第六条)的规定,在
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
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的同意。
二、新增条款
1、在原第三条后,增加条款: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
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
党委的意见。
2、在原第四条后,增加条款: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购买或处置资产、对成本费
用预算总额的调整、对外借款、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关联交
易和资产抵押等事项的审批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
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
批准。
(一)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为:
1、单独连续 12 个月内投资运用资金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绝对值的 10%。
2、购买或处置资产项目:单笔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绝对值的 10%,但连续 12 个月内
累计不得超过 3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3、对成本费用预算总额的调整:公司年内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总额超过年度预算在 10%以内的调
整。
4、对外借款项目:单项金额在 2 亿元人民币以内,但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 5 亿元。
5、关联交易:单项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
表净资产绝对值的 5%。单项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
先提交独立董事认可。
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对同一关联交易分次进行的,以在此期间
交易的累计数量计算。
6、资产抵押项目: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
表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但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 20%。
7、对外财务担保项目: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财务担保,或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提供的财务担保,或连续 12 个月内提供财务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或单笔提供财务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10%的,或为关联方提供的财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控股子公司外,其他接受财务担保
的对象应提供充分担保。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对该对外财务担保的
公允性、程序的合规性及存在的风险等发表独立意见。
8、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担保。
(二)超过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和审批权限的事项,以及根据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由董事会报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事项,应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程序并按
有关规定办理。
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上述修改后,序号相应顺延。
上述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