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更 换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鉴于公司董事张海明先生工作岗位变动,同意其辞去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 2、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王彬先生简历等 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发现其有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签名: 蒋大兴 程虹 张兆国 曹亮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