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17-11-03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聘任董事会
秘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赵洪涛先生具有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
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次董事会提名赵洪涛先生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2、经审查赵洪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其具备《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其存在现行法律法
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赵洪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
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签署:
蒋大兴 程虹 张兆国 曹亮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