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16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
为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材料,
了解了相关背景情况,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精神,我们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
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资金往
来及对外担保风险。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都属于正常
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没有占用公司资金,也没有通
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
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即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无任何形
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 2020 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 2020 年未
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
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
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和公司利润分配的实际情况拟定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
实际发生金额情况进行了审查,2020 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
过预计金额。上述差异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 2020 年日常业务发展状
况,定价和交易不存在显失公允和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损害
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独立意见
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
则,发表意见如下: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
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
董事均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
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
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
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我们认为,公司
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
的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对 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工作的评价
是客观公正的。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专项意见
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
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签字):
何威风 高福安 郑东平 蔡曼莉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