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1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
为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组建联合体拟参与湖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标项目暨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参与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优势
及资源,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
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均
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
《关于组建联合体拟参与湖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标项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胡晓斌先生具有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已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次董事会提名胡晓斌先生担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经审查胡晓斌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其具备《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其存在现行法律法规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胡晓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
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签字):
何威风 高福安 郑东平 赵 阳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